凡人自加冕。

赤翼永燃

【锤基】永昼01(暮光之城AU)

•吸血鬼Thor/凡人Loki
•有关血族私设成山,魔性融合MCU、神话和暮光。
•甜的,烂俗爱情故事,HE




  =序=

  我从未过分在意自己的生死。我不介意张开双臂拥抱死神,然而他也不该以如此荒唐的方式降临。
  我的肩膀在流血,我听见血液滴落地面的声音。房间另一头的人目光癫狂而愉悦,我沉默地回望着他。
  这种死亡不是我的风格。我像是一头误入狮群的鹿,而他——正如同他所说的那样,他是个猎手。他喜欢看猎物横冲直撞、垂死挣扎,再一根一根碾断它的肋骨。
  我将会无比痛苦地死去,因为他那卑鄙而蹩脚的骗局,死在我所爱的人面前。猎人则会满足地吮吸着手指,大笑着离去。
  他舔舔嘴唇,露出友好的微笑,一步步来到我面前,来了结我的生命——
  
  可我知道,我终将要死的,但不是今天。




  


  Chapter 1


  是我主动向母亲提出搬去伦敦的。
  自爸妈离婚到现在,我与父亲会面的次数屈指可数。多数集中在我十五岁之前,那时候每个夏天我都会去伦敦陪我那孤单的老父亲度过无趣的一个月,然后就回到亚利桑那的阳光里。
  这便是我和我的英国父亲唯一的交集了。可以说,作为半个伦敦人,我甚至没见过伦敦的雨季,而现在我马上就要长住伦敦了。
  ——顺带一提,三岁之前我们一家都住在奥斯陆。我喜欢那里,北欧萧瑟冰冷的神秘感与我相辅相成。虽说我对那儿几乎没有什么印象,能证明我那一半神秘的挪威血统的,就只剩下我的姓名:洛基·劳菲森。
  事实上,我已经很少想起这个名字有什么特别之处,一切都是因为我那一群愚蠢的同学——这帮子无知的美国少年恐怕从未听说过北欧火神的名号,他们仅有的爱好就是奔跑、出汗和挥发过剩的荷尔蒙。
  我发自内心地不喜欢亚利桑那州,我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真的喜欢伦敦,即使那儿的人没理由嘲笑我的英国口音——“洛基是个挑剔又神经质的小混蛋”,我从小到大的每个邻居都这么评价。
  而相反地,我妈妈充满青春的活力,就好像她把我出生以来的天真活泼都偷走了。我当然不介意和我向往阳光的母亲一起住在凤凰城,但是如果要再加上一个她土生土长的凤凰城男友,一切就变得不那么美好了。


  “洛基,你不是真的需要这么做。”妈妈握住我搭在行李箱上的手,“你可以跟我们一起走。”
  猛烈的阳光被那辆黑色的老福特反射回来,车内空调还没来得及启动,刚打开的汽车尾箱里散发出阵阵热气。我站在我们家的房子前面,二十米外的邻居从二楼推开窗好奇地往这边看,大约这里比较少见这种离别戏码。我眨眨眼睛,感觉它们被阳光刺出了一点儿眼泪。
  看着妈妈与我如出一辙的绿眼睛,我有些不舍。我不想一个人去伦敦,但这是没办法的事。
  我叹了口气:“妈妈,我也舍不得你,但是……”
  “劳菲?亲爱的?我们应该出发了——洛基,劝劝你妈妈,你是个大小伙子了!”
  我母亲的男朋友(好吧,现在是丈夫了)菲尔。美国式的金色短发,美国式的肱二头肌,美国式的阔领T恤和美国式的名字——他简直全身上下都写着“我是个美国人”。他的出现立刻就让我把那点儿煽情都憋了回去。
  “……但是我们花了这么多时间办理移民手续,我想我去伦敦是个必然。”我僵硬地接着说。
  “喔——基基!”母亲抽了抽鼻子,给了我一个令人窒息的拥抱。
  顺便说一句,我讨厌她叫我“kiki”。


  “你真的没必要这样做。”上飞机之前,妈妈又摸着我的脸说,就像她并没有说之前那九千九百九十九次一样。
  “妈妈,”我撒谎道,“我是真的想去。现在有菲尔照顾你了,而你知道我不见得有多喜欢凤凰城。”
  我向她俏皮地眨眼,然后她就相信了。我非常擅长撒谎,这是我的无数优点之一。
  “向你爸爸问好。”最后她说,“要是你想回家,你随时都可以回来,不管我在哪儿都会回来陪你。”
  她知道我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这是洛基·劳菲森为数不多的善良。
  
  飞机落地时,伦敦大约是早上八点半。这座城市刚刚醒来,而整架飞机都昏昏欲睡。
  二十个小时过去,我在飞机上完全没有合眼,反而把整个《歌舞青春》系列看了一遍。等到我下飞机的时候,我脑子里全是留着超厚刘海的万人迷男孩、穿着刺眼花衣服的女主角和有钱的金发妞在大声唱歌。这令我疲倦而烦躁,甚至想丢掉我的绿色旅行箱——要是用它砸上我前面那个秃顶男人的脑袋,手感应该会很不错。
  希望法布提先生不要开着他的巡逻车来接我回家,街区警长的儿子机场斗殴可不是什么好新闻。
  伦敦正在下雨,是那种绵绵密密、毫不爽快的雨丝,而且没能下得太久。法布提真的开着巡逻车来了,我希望我能有一辆自己的车,避免未来当人们从警车的车窗里看见我,以为我的爸爸是要把我带去戒毒所。
  “见到你很高兴,儿子,今天天气不错。”法布提单手给了我一个拥抱,我猜他大概只比我矮了两英寸,因此他抱我的姿势比母亲自然许多。
  “是的,很幸运雨停了。我也很想你,爸爸。”我冲他笑,“妈妈让我问你好。”
  “好孩子。”他说。
  我相信我的父亲是真的很高兴我能来,给他一个机会参与我成人前的最后一年。在车上他告诉我,他不仅帮我在仙宫高中注了册(我好容易才没大声嘲笑这个名字),还为我准备了一辆车。
  仙宫高中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好高中,只是一间普通的公立学校,并没有什么名气。但是它在法布提的辖区内,这大概是它最大的优势。
  可关于车——法布提居然给我搞到了一辆新车,这着实令我有些感动,我确认我的深思熟虑应该是遗传自他。假如换成妈妈,她绝对不会想到我会对坐警车穿梭在伦敦狭窄的街道中有什么意见。
  因为我已经长到了六英尺,所以法布提舍得让我亲自把所有行李搬上了二楼,他只帮我提了一个装书的旅行袋。这之后我才得以下楼好好欣赏我的车。
  那是辆小型绿皮卡车,有个不算大的尾箱,极高的底盘和硕大的挡泥板。我不知道是什么令我父亲有了一种我需要开卡车的错觉——它看起来十分坚固,是那种可以给被跟踪狂尾随的少女安全感的车,可这对我来说就显得有些没必要。
  我假装自己喜欢这辆车,这不是什么难事:张大眼睛,挑高眉毛,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
  “谢谢你,爸爸,我很喜欢。”我装作真诚地说。
  “你喜欢就太好了。”法布提有些不自然地说,“我希望你在这儿过得开心。”
  “我来到这儿之前还有些怀疑。”我开玩笑道,“看到这大家伙之后我感觉好多了。”
  给他一半真话能让谎言更可信。
  “对了,爸爸——这车是从谁那儿买的?”我故作不经意地问。
  “一个朋友,纳尔夫,你记得他吗?”
  ——当然记得。我只在他家坐了一个小时,他女儿西格恩朝我抛了大约一百五十个媚眼。
  “不记得了。”我说。
  “喔,没关系,你上次见他已经是三年前了。这是他的老车,他低价卖给我的。”
  “真的吗?有多便宜?”
  “嘿,儿子。你不需要知道这个,我已经给你买下来了,这是你的礼物。”他迅速地看了我一眼。
  啊,我知道了,免费。
  “我太感激你了,爸爸。”我忍不住露出微笑,“纳尔夫先生也真是个好人。”
  既然是免费的车,等到时候我把它当掉以买一辆新车的时候,我就一点儿负罪感都没有了。
  “好啦,儿子,去把自己收拾干净吧!”他有些不好意思,然后就大笑起来,伸手重重地揉散了我的头发,把我推进他贴满剪贴画的客厅。
  
  我对我的房间并不陌生,虽然我很少回伦敦,它依旧一直是属于我的。它看上去和两年前没什么区别,尖拱形的天花板、木质地板,轻微有点儿掉漆的墙壁。不过我爸爸把窗帘和床单都换成了深绿色——喔,他是真的知道我喜欢绿色,法布提着实是个很细心的人。
  我把我箱子里的衣服挂进那个古老的松木衣柜,然后穿得整整齐齐地去我爸爸的主卧洗澡——这间小房子只有一个浴室,这是我来到这里之后最介意的一件事情。
  我呼出一口气,打算让热水冲醒我混乱的大脑,当我疲惫的时候很容易变得沮丧。可当我望着浴缸里的水雾升腾起来,我发现我不得不清醒地考虑明天。
  我从一个大城市来到另一个截然不同的大城市,从我原来的高中来到一个规模更小的高中。仙宫高中的一个年级大概三百个人,只有我之前学校的三分之一。而我不确定这一群同学和我之前的会有什么区别。
  凤凰城并不欢迎洛基·劳菲森,这件事我可以肯定。他们喜欢晒成小麦色的皮肤,金发碧眼,还有沾了汗味的足球上衣之类的——都是我没有的。我皮肤苍白,长得像迪士尼的超级反派,而且很显然比野蛮人更优雅。但说不定伦敦的年轻人会喜欢呢,毕竟美国电影的反派都是英国人。
  我知道如何让别人喜欢我,但如果这会很累,我就并不想这么干。严格来说我在凤凰城并没有被排挤,反而是我把所有人推离我身边——这当然会带来一些麻烦,但是我既不喜欢一个人待着,也不喜欢任何其他人。
  我的邻居们说的没错,洛基的确是个挑剔又神经质的小混蛋。
  我洗完澡就睡了,没忘记给妈妈发一条邮件。在我整理完所有东西之后,凤凰城应该已经凌晨,那个广阔而又热情的城市陷入了它灯火不灭的梦境,于是我最后一次与它共眠。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我睡了差不多十八个小时,嘴里的味道糟糕透顶,我从床上弹起来去洗漱,这时候法布提还没醒。等到我穿好衣服,站在镜子跟前把头发往后梳时,我爸爸的房里才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早上好,爸爸。”我对从房里走出来的法布提说,他正一边揉乱头发一边打着哈欠。
  “早,儿子。”他瞥了我一眼,“你的头发该剪剪了。”
  “喔……喔。”我看了眼镜子,我的头发已经长过了脖子,稍微再长一点儿就能够被列入长发的行列,“你说的没错。”
  不,我不会剪的。
  我们下楼去吃早餐。已经是十月份,早上有点儿冷,窗外的树上笼罩着一层薄雾。我和我爸爸在吃早餐的过程中没什么话可说,主要是我并没有交谈的欲望。
  法布提先我一步去了警局,我语气甜美地向他道别,他祝我上学好运——我决定不辜负他的期待,至少在第一天,做个讨人喜欢的好家伙。
  在出门之前我欣赏了一下我爸爸的客厅,然后发现我本以为是剪贴画的东西其实是一整排照片——我的照片。第一张是我一岁时一家三口的合照,那时我还是个软软的黑发团子;中间还有我六年级时寸头的照片,它是我最想销毁的一张;最后一张是前年我来英国过暑假时,在剑桥,我的梦之大学拍的,里面的我笑得像个痴呆儿。
  我皱了皱眉,总有一天我会把这些充满父爱的丑陋照片撤下来。
  外面下着毛毛细雨,我没有撑开伞,而是穿着一件仿皮的黑色外套直接走进雨里,草丛里些微的泥点溅在我的短靴上。我踏上那辆绿皮卡车,意识到这个灯泡形的小驾驶室对我而言实在是太狭窄了,我的脑袋一直在摩擦车顶。等我到了学校,恐怕头发会像是被鸟扑腾过一样。
  这是第一千个让我不喜欢这辆小卡车的理由,而第一千零一个是它发动时的声音震耳欲聋。
  找到学校并不费事,因为它离我家不远。我打赌这间学校充其量只有三十年历史,然而它就和伦敦其他的所有房子一样,假装自己已经有三百岁了。仙宫高中的外墙是一种比较适合用来砌城堡的砖石,或者说,整个学校就像是在居民楼中间拔起了一座浅色的小型城堡。它不算华丽,但也没有像我之前的学校那样明显属于二十一世纪的东西,实话说,这讨到了我的欢心。
  一进校门就是停车场,所以我很快就不得不下车走路。幸运地,我正对面的一扇大木门上面就挂着“行政办公楼”的牌子。雨下大了一点,我打着把黑伞向木门走过去。我来得太早了,学校里根本没几个人,让我感觉自己仿佛是要去参加盖茨比的葬礼。
  门里面亮着明亮的暖黄色灯光,而且温度暖和。和它盛大的外壳不太相符,这是一个很小的办公室。房间里铺着深色木地板,墙壁是淡黄色的砖石,正对门口的墙上垂下来一张挂毯,上面绣着维纳斯的诞生,墙角里的老式立钟一直规律地钟摆。房间中央排列着三张木质办公桌,每张桌上都放着盏复古的台灯。中间那张桌子后坐着个穿着黑色短袖针织衫的女人,她有一头姜色的头发,戴着副金丝眼镜,显得很精明。
  听见我开门的声音,她抬头望着我:“有什么事吗?”
  她说着一口BBC主持似的板正英语,几乎是一瞬间就让我感到了亲切。
  “您好,女士。我是洛基·劳菲森。”我对她笑了笑。
  她眼中闪过一丝了然,也对我笑了笑:“当然,我记得你。”她说着从旁边夹着的一沓文件里抽出了几张纸,“这是你的课程表,还有校园地图。”
  我双手接过那几张纸片,露出一个真诚的微笑:“谢谢你。”
  “不客气。”她咳嗽了一声。在我准备走出去的时候她又找补了一句:“希望你喜欢仙宫,过得愉快!”
  我再次向她道谢,然后离开。
  等我返回主教学楼的时候,其他学生差不多开始陆续到校了。回到卡车上去取我的书包时,我注意了一下他们的车。人们的车都很普通,看起来几乎都是二手货。他们并不像我之前的同学那么高调,这里最亮眼的车是一辆大红色的捷豹,它的外壳在阴天中都在发光。
  仅仅在走入教学楼之后,就已经有人向我投来注视,他们可能已经意识到出现了陌生的面孔,我猜人类总是在发掘异类这一点上独具天赋。
  我的第一节课是英语文学,教室就在一楼,教室的门旁边有一个《哈利·波特》式的小型石雕。我绕过石雕走进教室,发现教室里坐着的一半人突然开始向我行注目礼,又在我还礼的时候齐刷刷地移开视线,我不知道也许——哈哈——也许这是因为他们意识到了自己又蠢又古怪。
  我向台上站着的老师礼貌地打了声招呼,他用带着厚重伦敦口音的声音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然后安排我坐到教室的最后。我猜他注意到了刚才教室里向我投来的目光,并且想要阻止这种情形的再次发生。那位老师在台上嗡嗡地讲话,我低头开始检查刚才那位女士给我的纸张。
  我记住了课表,只保留了地图,剩下的纸全是学习任务和阅读书目。
  这学期的阅读书单有莎士比亚、王尔德、勃朗特和大仲马——我全部都看过。而且我讨厌大仲马,不想看到他和威廉姆·莎士比亚在同一张纸上出现,所以我把书单揉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
  没过多久下课铃就打响了,教室里刺耳的推椅子声此起彼伏,我开始慢吞吞地收拾书包。一个棕发的女孩儿跨过过道来与我搭话,她的发型非常精致和硬挺,看起来像是她往头上倒了了一整桶发胶。
  “你好!你是洛基·劳菲森,是吧?”她热情地问。
  “是的,你叫什么名字?”我微笑着问她,周围所有还没走的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
  “艾丽卡……”她说了她的姓氏,我没听清,“你下一节课在哪儿上?”
  “政治课。”我已经记住了课程表,“我想应该在四层。”
  “喔,这很棒。我也在四楼。”她高兴地说,过分热情,“我可以带你去。”
  “真的吗?谢谢你。”我装作十分感激的模样,也装作没看见有人在看我。
  “不用谢。”她说。
  我们背上书包向外面走,我和她保持了一段距离,以免她抬头看我的姿势太扭曲。她不断向我发问,我要给她留个好印象,因为她看起来就是那种人——可能她一个人认识我就相当于全校都认识我了。
  “这儿和凤凰城很不一样吧?”她问。
  “你说的没错,非常不一样。”我肯定她。
  “我猜那里不下雨——是不是?”
  我开玩笑道:“无奖竞猜——你猜对了,那里一年下三次雨。”
  “哇哦。”她小声地惊叹。
  虽说我们的教室都在四楼,但实际上我们中间隔了一条悬空的长走廊,政治课教室在另一栋楼。但艾丽卡再次过分热情地把我送了过去,好像她很担心我会迷失在一百米的直行道上。
  “祝你好运。”我拉开教室门的时候她说,“说不定我们还有别的课要一起上呢,我真喜欢你,洛基。”
  “谢谢你,艾丽卡,再见。”我笑道。
  她再次表示我太客气了——对于她的热情而言,她有些礼貌过头。
  接下来的每节课都过得差不多。这边的高中课程和凤凰城不太一样,在这儿我只必须读文科。离开了大部分自然科学,我完全不需要听课就知道老师在讲什么,除了数学课——数学老师姓瓦纳,我讨厌他,只因为他教了这门科目。他也是唯一一个让我上台做自我介绍的老师。我告诉班上的人,我被赶出凤凰城的原因是我太白了,而且那儿的人觉得英国口音听得很费劲,我成功逗笑了所有人。
  总是会有个胆子格外大的人来跟我搭话,无一例外地,他们身上都有一种过分礼貌的强烈热情——而且他们都喜欢我,即使这其中有我刻意配合的成分,我依旧有些惊讶。
  有个男孩儿有两节课都和我坐同桌,他有个极为大众的名字——托马斯。上午的课上完之后他还很热情地邀请我与他和他的朋友们共进午餐,我自然答应了。
  自助餐厅在两栋教学楼的中间,二楼,上下都是悬空的。我在这群高中生中坐下来三分钟,就已经明白了他们的主要话题:我们这桌加上我有七个人,四个女孩儿三个男孩儿,于是大家在叽叽喳喳地讨论老师。我可以打赌,要是所有人都是男孩,讨论的就一定是姑娘们——这就是无趣的高中生活。
  老师其实并不是一个可以长久进行的话题,他们沉默地吃了两口午餐之后就将关注点移到了我身上,终于找到了时机释放他们压抑许久的好奇。
  “跟我们说说,洛基,你为什么要从美国搬过来?”这堆人里头叫爱玛的那个问,灰蓝色的眼睛闪闪发亮。
  “喔,这可说来话长。”我煞有介事地说,他们都有些庄重地略微坐直了身子。
  “我们愿意听。”艾丽卡说,“我们空闲的时间可比新面孔要多多了。”
  “那我恭敬不如从命。”我露出笑容,“就像我说的,三岁左右我爸妈就离婚了,然后最近我妈妈再婚了——她的新丈夫是个棒球运动员,要满世界打比赛,他们可没空照顾一个大宝宝。那位伙计是那种非常典型的美国人,一日三餐吃麦当劳,偶尔吃熊猫快餐中国菜,高中的时候和黑人大块头一起打橄榄球的那种——”说到后面我不得不提高音量,因为他们全都大笑了起来。
  我清了清嗓子,他们又安静下来听我说。
  “我不喜欢他。”
  “我们也不喜欢。”有个罗伯特说,他们又再次哄笑起来。
  “无论如何,”我耸耸肩,“我舍不得我妈妈,但她已经给了我够多的时间,她是时候享受自己的生命了。所以最后,我放手了。”
  叫苏菲的女孩和艾丽卡抓住了对方的手,发出了类似于看见小奶猫时会发出的“呃啊〜”的一声。
  “所以——”爱玛好像还想问我些问题,但是她的目光被什么别的东西深深吸引了。她的眼神转向了餐厅门口,随之而来的,她的问话也结束了。
  我挑了挑眉毛,顺着她的目光看向餐厅的另一头。
  就像是电影的慢镜头,他们踏着整个故事中最美丽的一段,从凡尘里走了出来,如同有骨血的神话,在银屏的中央叫嚣着:“我是主角,我就是主角!”。
  这是人类洛基·劳菲森第一次直视他的宿命。


  他们一共有五个人,在整个餐厅离我最远的地方,从木门之后鱼贯而入。他们很明显是一起的,比我们这生拼硬凑的一桌更加亲密,但同时他们五人之间丝毫没有相似之处。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黑发的姑娘,身形高挑,身材无可挑剔,黑色的长发搭在身后,轻微地被风吹起。她的嘴唇很薄,似笑非笑,迈出的步伐中有一种威严的优雅。我一瞬间就可以确定,这不是个好惹的人。
  另一个女孩更像我身边的这些高中男生会喜欢的类型。她有双蓝色的圆眼睛,还有金色卷发。她长得像座古希腊雕塑,就像阿芙罗狄忒、赫拉或是雅典娜那一类。这间屋子里绝对有一大半的男性都为她倾倒,剩下的只有我,和基佬们。
  余下三个都是男孩儿。其中有个金色短发的,他相貌英俊,笑起来十分好看,就像这世界上另外的几十万个花花公子一样。另一个看起来很安分,更矮一些,好像很年轻。
  最后一个男孩——我愣了愣神,不确定该如何形容他。他有一头真正纯金色泽的半长发,在脑后扎了个小辫子。他是个结实的强壮大块头,我怀疑他的小臂就能抵上我一只小腿。而他的相貌——我想那并不能用雕像作比,那是一切文学家绞尽脑汁想要描绘的,可他既不是那喀索斯也不是道林·格雷,他的面容充斥着男性魅力;那是所有艺术家耗尽了心血也无法集于一身的,就像波提切利画中的天使最终长大成人,还练出了壮硕的胸大肌——他的蓝眼睛,我不知道我为何能看清他的蓝眼睛,我隔着一整个餐厅陷入了他的暗蓝色虹膜,那双眼睛里好似藏着整个星河、整片土地、整个冬天、整个盛夏——然后我意识到我们正在对视,便连忙移开了目光。过一会儿等我再次看着他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再看我了。
  他就是任何一个男性想要长成的样子,我这次客观地想道。
  我继续注视他们,我没有意图隐藏我对于美好事物的热爱,而这些人们实在是太美丽了。他们每个人都有着远超常人的精致,以及远超常人的白皙——不管是那个不好惹的黑发姑娘,还是那个无比性感的大块头,都被覆盖在一层病态苍白的皮肤里。
  他们在一张空桌上坐下,然后就一直坐在那儿。他们有一些短暂的互相交谈,但是没有任何人有去拿午饭的意思,他们只是各看着各的方向,拿出一本书看或是——喔该死,那个倒霉的大金毛又看向了我。
  “他们是谁?”我逃避地转过头问爱玛。
  她停顿了几秒才回答。
  “奥丁森。”她语气虚浮地说,看起来仿佛正在梦游,“他们是奥丁森。”
  “奥丁森?”我疑惑地重复了一遍,这听起来似乎是我的同乡。
  爱玛显然不太适合继续回答我的问题了,于是餐桌上的亚裔姑娘,琳克斯给了我解答:
  “黑发的女孩是海拉·奥丁森,最辣的男模是索尔·奥丁森,褐色头发的是巴德尔·奥丁森。剩下两个是西芙·奥丁森和范达尔·奥丁森兄妹,他们都算是奥丁家的孩子。”琳克斯快速地向我指出每一个人。
  “什么叫作‘算是’奥丁家的孩子?”
  “喔,海拉、索尔和巴德尔是奥丁·保尔森的孩子,保尔森先生是个企业家,似乎在澳大利亚很出名。”她耸耸肩,“剩下两个是收养的,好像是他妻子的外甥之类。”
  我点头示意我明白了,继续看向奥丁森们。整张桌子上只有巴德尔去拿了几块面包回来,就跟他们全家都有瘦身任务那样。索尔·奥丁森接过托盘,异常豪迈地把整块面包塞进嘴里。
  他的姐姐冷冷地说了句什么,使得他露出一个爽朗的微笑,这微笑弧度完美得简直应该被印到时尚周刊的首页,而不是出现在这个喧哗的高中餐厅里。
  我再次客观评价:“他们都很好看。”尤其是索尔·奥丁森。
  “对,没错!”艾丽卡咯咯笑着说,“说实话,我一开始以为你会是另一个奥丁森。”她冲我挤挤眼睛。
  噢,真是受宠若惊。
  “我该说谢谢吗?”我眨眨眼。
  “不用谢,你和海拉·奥丁森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琳克斯说。
  “我觉得西芙·奥丁森更漂亮。”罗伯特插话,“她简直是个女神。”
  “索尔简直是个男神。”爱玛带着一种梦幻的表情,“他还是篮球队的队长,他性感透了。”
  “幸好奥丁森家差不多都不跟我们一起混。”苏菲说,“要不然学期舞会上,根本没有人可以找到舞伴。”
  “哦,不。索尔就和所有人都玩得很好。”爱玛迅速反驳。
  “这就是为什么我上次没找到舞伴。”罗伯特说。
  “——奥丁森一家,”我打断他们,“他们一直住在这儿吗?”
  “不,他们是一两年前才搬过来的。”托马斯说,“从澳洲。”
  这就是他们所有格格不入的缘由了。过分漂亮,富有(瞧瞧他们身上那些设计精良的衣服,还有企业家老爸),以及来自澳大利亚。没有人提及他们的北欧名字,但我可以看出点端倪。
  “那个索尔在这里很出名?”我问。那个金毛大块头又开始眉飞色舞地讲着什么,他看起来有些像我之前学校的明星学生,但又比那群傻瓜要顺眼不少。
  “岂止是出名,老兄!他是整个仙宫高中女孩儿的梦中情人,我要是今年还没有约会对象,那一定是奥丁森的错!”罗伯特做了个鬼脸,“我的圣诞愿望就是索尔·奥丁森能从这个学校消失。”
  “但他不会和任何女孩约会的。很显然,除了他自己的姐妹,没有任何一个女孩漂亮得配得上他。”爱玛轻蔑地说,语气里有一种莫名的骄傲。我好奇索尔是何时拒绝的她。
  “但向他求爱的人可不少。”苏菲说,“最近的简·福斯特,所有人都以为她会成功。”
  “没错苏菲,简是很漂亮,但她还是不太够,你不觉得吗?”
  “简也许还不够,但可能还有下一个呢……”
  往后整段午餐时间的对话都围绕在奥丁森(主要是索尔·奥丁森)的身上。随着对他一百五十个追求者的轮番评价,我能感受到索尔·奥丁森给我留下的好印象正在一点点被消耗殆尽。好在又过了几分钟,在奥丁森家的人都迈着优雅的步子离开之后,琳克斯就起身去上生物实验课,我和她同班,便跟着她站起来。一路上,她一直引导性地走得比我稍快一步。
  实验课教室里,琳克斯身边已经坐了一个女孩儿。事实上,整个教室的位置都满满当当的,只有一个座位空着,而那个座位旁边坐着的就是索尔·奥丁森,我一眼认出了他,因为他庞大的体型和发光的脸。他穿着件暗红色的衬衫,松开了两颗扣子,露出结实的胸膛。索尔看起来非常高兴,注意到我在看他,甚至还跟我挥了挥手。我挑挑眉毛,我还以为姑娘们会抢着在他身边就坐呢。
  我跟老师打了个招呼,他没什么废话就把我安排到了唯一的空位上。我顺着过道往后走过去,索尔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我,像只金毛寻回犬。由于他真诚友好的目光,我感到我对他的好印象在逐渐复苏,甚至开始增长。
  不得不承认,目前为止我还挺喜欢索尔·奥丁森,虽然我压根没跟他说过话。我理解了为什么女孩儿们为他神魂颠倒,他就是拥有这种魔力的人,能轻易做到我需要口干舌燥才能做到的事。
  我也许可以跟他交个朋友。我边向他走去边想道,他看起来热情开朗,而且不太烦人,是非常理想的朋友人选——那么我该如何开场?——嗨,你肯定就是索尔·奥丁森,久仰大名,我是洛基,你可能听说过我……
  意料之外地,从我坐下的那一刻起,事情发生了变故。一阵微风从我旁边的窗户里透进来,吹动我的碎发,然后吹起索尔的衣领——我把挡住我视线的头发拨到耳后,接着就看见索尔·奥丁森友好的神情彻底凝固了,他暗蓝色的眼睛忽然阴沉下来,仿佛在描绘天空的画布上盖上了一层黑纱。
  我不知道该如何确切地描述他那种目光——那像是他在上一秒刚刚发现他的杀父仇人就站在他面前,或者是一只凶兽的魂灵抢夺了他的躯体——他的眼神突然变得狂暴而充满敌意,直直地瞪着我,他的瞳仁深处似乎有只巨狮在舔舐着带血的獠牙。我注意到他右眼上有一道浅浅的白疤,这更增加了他的危险性。我结结实实地愣住了,在之前十七年的人生里我还从未接触过这样的瞪视。我的眼眶顿时湿润起来,哺乳动物的本能恐惧瞬间控制了我,我的四肢变得僵硬,心跳加速——我的身体告诉我我该逃跑——逃跑!离开这里!把身边一切东西扔向奥丁森,逃跑,逃跑!
  ……但这只是一节生物课,洛基·劳菲森,理智一点儿,不要反应过度。我告诉自己,这不过就是个喜怒无常的傻大个儿,可能他刚刚想起来昨天被爸爸臭骂的画面。
  索尔·奥丁森很快就收敛了他凶恶的眼神,但也没能恢复到十秒钟前他那幅亲切友善的模样,他把头低下了,肌肉发达的手臂绷的紧紧的,手指抓着桌角,凳子整个往远离我的那边平移了一个人的距离。
  不再与他对视,我的眼睛也不再湿乎乎的,恼火逐渐占了上风。我把课本使劲拍到课桌的另一头,故意大声地把椅子拉远,一屁股坐下来。
  好的,至少现在我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和索尔·奥丁森同座了,祝福他有朝一日失去他所有的人气。我肯定是疯了才会想和他成为朋友。
  第一节课不做实验,这是好事儿,我不想与这个愚蠢的金毛有任何对话,想必他也是这么想的。索尔整节课都扭着头,就好像我身上散发出了什么令人难以忍耐的臭味,而我确定我没有,这使他的行为更加难以理喻。
  我无法堪透他那颗绿豆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但我很确定我对他感到越来越恼怒了。整节课我都无法集中精神,我在等着他松开拳头,但他一直没有。
  铃声大作,差点吓了我一跳。索尔迅速站起来,以一种非凡的气势走出了门,这时候大部分人甚至还没离座。我难以置信地盯着他的背影,感觉自己受到了挑衅,这非常不礼貌——惹人厌恶,我感觉我的眼睛又要出现充水状况了,真该死,不管是奥丁森还是我不听使唤的泪腺。
  我努力把愤怒的泪水给憋回去,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我的肩,我隐忍着摆出礼貌的表情
  “下午好,洛基,我是阿莫拉。”向我自我介绍的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这多少让我的心情好了一些。
  “下午好,阿莫拉。”我迅速打量了她的装束,“我想你的下节课是体育课,是吗?”
  “喔,你非常敏锐,不是吗小帅哥?”她发出略带沙哑的笑声,“走吧,让我们一起去上课。”
  阿莫拉比我今天见到的所有人都要更会说话。她非常有魅力,在走去体育馆的路途中,她几乎没有停过嘴,却完全不会给我留下聒噪的印象。
  一个话题结束,她又发出了那种具有风情的笑声,不经意地问道:“对了,你是用笔扎了索尔一下还是怎样?我从未见过他那样,他平时可是个待人友善的大个子。”
  哦,所以不止我一个注意到了他的敌意,并且我还是唯一一个被他这么对待的,好极了。
  “我没有。”我睁大眼睛,“可能他今天心情不大好。”
  “那他真是不可思议。”阿莫拉的语气中透露出对索尔适当的不满。我表示赞成。
  “要是我坐在你旁边,我可不忍心这么干。”
  她这话说得有些暧昧,我转移了问题焦点:“喔,谢谢,你可比索尔·奥丁森友善多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有点儿咬牙切齿了。
 
  体育课自由活动时间,我围着运动场跑了整整十圈来泄愤,等到下课铃响的时候我终于感觉好了些。放学之后我得到行政办公楼去一趟,跟那里的老师打个招呼。外面在下雨,空气冰凉而潮湿,我打了个寒战。可走进办公楼温暖的灯光之后我差点儿又掉头出来,因为索尔·奥丁森正站在里面。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说话,他的声音如我想象的一样浑厚而低沉,充满与年龄不符的磁性,带有一点儿澳大利亚口音。他正向那位姜色头发的女士提出申请,询问自己能不能调换第六节生物课的时间。
  ——为了躲避我?他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办公室的木门再次被人推开,一阵冷风刮进来,我紧了紧外套。索尔·奥丁森的脊背僵直,转身看向我,又一次露出了那种充满厌恶的神情。
  我眯起眼睛。
  他又转回去面对老师,低沉而温和地说:“没关系,如果实在不行也没事。多谢您的帮助。”说完他转身就走,没有分给我一个眼神,就像之前快乐地跟我挥手的人是不存在的一样。
  哈,好样的。操你,索尔·奥丁森。
  我从办公室里一路骂骂咧咧地走回我的卡车,把自己塞进那个狭小的驾驶座里,我又因为怒火而湿了眼睛。我看见奥丁森家的人一个又一个钻进那辆红色捷豹,索尔坐在驾驶位上。喔,没错,这辆该死的车当然应该是这只蠢狮子的。我瞪着他,狠狠地踩动了油门。愤怒遮盖了我的眼睛。
  我也不知道我有什么毛病,我愤怒的时候就会流泪。没有人在看我,所以在回我爸爸家的路上,我的泪水一直在往下掉,直到我不再想起索尔·奥丁森时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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